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,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,加强我校共青团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建设,扎实履行引领凝聚青年、组织动员青年、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,不断保持和增强政治性、先进性、群众性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,根据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,按照团中央和团省委有关工作部署,结合学校实际,金沙app(简体中文)版本
决定开展2024年度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、优秀共青团员标兵、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申报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荣誉称号设置
为推动各基层团支部履职尽责,高质量开展基层团支部建设,切实发挥基层团支部战斗堡垒作用,设立“大连理工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”荣誉称号。
为推动学校共青团员、团干部率先垂范、挺膺担当,设立“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”荣誉称号(学生)、“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”荣誉称号(学生)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申报条件
1.在各级团学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;
2.政治立场坚定,品德高尚,未受过团内外各种处分;
3.勤奋学习,在工作中积极响应团学组织号召,敢于担当,勇于创新;
4.能够密切联系团员青年,较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;
5.原则上为该年度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或优秀团员;
6.如任职团支部书记,原则上在基层团支部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评定等次应为“好”。
(二)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申报条件
1.拥护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热爱社会主义;
2.品德高尚,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,积极参加各项团学组织活动,未受过团内外各种处分;
3.勤奋学习,成绩优良;
4.有较高的综合素质,在学习、工作、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;
5.原则上为该年度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或优秀团员。
(三)大连理工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条件
1.充分发挥团支部堡垒攻坚作用,具有较强的吸引力、凝聚力和战斗力;
2.扎实推进专题理论学习,做好“推优”入党、团费收缴、发展团员等工作;
3.严格落实“三会两制一课”“班团一体化”建设等制度,扎实推进“智慧团建”和团支部创新立项,积极推动党团共建等工作;
4.团支部成员在思想、学习、工作等方面积极要求进步,团支部成员无受到团内外各类违纪处分现象;
5.原则上为该年度大连理工大学先进团支部。
三、相关说明
学院将对申报人进行充分考察现实表现并进行公开打擂评选,参评个人或团队应按规定认真填写相应申报表(附件1、2、3),要求后附事迹材料(不多于1500字)以及主要事迹PPT(PPT不多于15页),于2025年3月9日12:00前以【姓名+XXX(申报荣誉称号名称)申报】命名发送至组织部公邮:[email protected]。
附件:
1.2024年度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申报表
2.2024年度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申报表
3.2024年度大连理工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